关于重新上报黑龙江省2014年
高职(专科)毕业生有关数据的通知
黑招考办研招函〔2013〕7号
各有关普通本科、高职(专科)院校:
为了做好我省2014年的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科学合理地优化考试科目,有利于科学选才,促进考生的全面发展,省招考办对2014年专升本的考试科目进行了重新调整,现将已确定的调整方案(见附表1)下发,请各院校认真遵照执行。
前期各院校所做的专升本专业对接需按照新的方案重新上报,请各院校认真填写《黑龙江省2014年高职(专科)毕业生有关数据统计表》(见附表2),其中专业名称、学制、本专业毕业生数、拟对接本科专业类别代码和拟对接本科专业类别名称以及本校毕业生总数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其中的高职(专科)专业名称应与本科专业类别一一对应,本科专业类别代码必须按附表1准确填写,本科专业类别名称需要填写全称。录入后各院校要认真核对,信息一经上报,不得更改。如因错误而造成一切后果,由信息上报单位负责。
各院校务于9月29日前将统计表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上报我办。
联系人:杨显辉13946132056
电子信箱:yanzhaochu@126.com
2014年黑龙江省专升本各专业考试科目一览表.doc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